| 色诱、抢劫、盗窃、私藏枪支、现场火拼,派出所副指导员当“保护伞”,“黑团伙”横行霞淮街三年多
□早报记者文/图
昨日下午3时20分许,多辆警车呼啸着开进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随后,30多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,37人一字排开,他们眼神不定,经常转过头来看旁听席上的亲人。旁听的亲属很多在下午2点就赶到法院,有的当场哭出声来。
派出所里有人“罩着”
占据霞淮街,进行色诱、抢劫、盗窃等犯罪活动三年多,住在附近的居民对他们深恶痛绝。经丰泽区人民法院认定,以被告人黄朝勇、黄路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成员80多人,从2004年8月起至今年6月份,在泉州霞淮街一带横行霸道,组织卖淫,行贿拉拢公安人员、打架斗殴、故意伤害、盗窃财物、寻衅滋事等等,致使无辜群众受伤,财产受损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而丰泽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江文鹏(后调到泉秀派出所任副所长)收受黄朝勇等人的好处后,充当他们的“保护伞”,徇私枉法,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涉案人员开脱,甚至一些本该以触犯刑法为由加以重罚的案件,却以一般治安案件处理,致使这个犯罪组织更加嚣张。法院认为,鉴于江文鹏的所作所为,已经严重触犯法律,应被追究刑事责任;丰泽区巡逻大队队员以及几名联防队员也得到了黄朝勇等人的好处,在工作中放纵辖区内一些案件的发生,已经违法。
丰泽区法院随后一审宣判,黄朝勇、黄路生等数罪并罚,均被执行有期徒刑20年;江文鹏被判有期徒刑4年;其余34人都被判有罪。
宣判后,一些旁听的亲属,当场失声痛哭,走到一楼时,一被告人的亲属当场瘫倒在地。
公安局领导拍案而起
一封封举报信摆放在泉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面前。举报信说,自己在市区霞淮一带,遭遇“色诱”,身上钱财被盗光、抢光,有的还被打伤和恐吓敲诈,但奇怪的是,很多案件得不到根本的处理。霞淮社区居民同时反映称,辖区内,有一些来路不明的“小姐”,总是在晚上活动,吵得很,而且经常发生斗殴事件,给社区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。
举报信说得言之凿凿,但这些案件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处理?举报信的内容,引起了泉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,随后下令彻查案件。
调查在秘密进行中。主要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警方锁定。
随着调查的深入,警方发现,丰泽派出所副指导员江文鹏,以及多名丰泽区巡逻大队人员、霞淮社区多名联防队员涉案其中。
今年6月中旬,抓捕时机成熟。
警方抽调上百警力,兵分几路一举将黄朝勇、黄路生等20多名涉案人员抓获。随后,另外10多名成员陆续归案,另外一些人员则闻风而逃。
经法院认定,这个犯罪组织成员80多人,这次被送上审判台有37人。
链接:“黑团伙”头目黄朝勇,出生于1978年,原籍大田县,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5年徒刑。来到泉州后,与本案的被告人吴琼花结为夫妻。案发前,吴琼花已有身孕,后被取保候审。 |